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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注资力拓恐将遭遇澳大利亚修改“外国投资法”的限制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09年02月16日 00:00 人气:
  中铝公司195亿美元注资力拓协议的成功完成,需要获得力拓集团股东以及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其中,澳大利亚政府这一关通过的难度最大。而早在2008年,澳大利亚政府就曾表示,中铝公司持有力拓股权达到15%以上需要获得它的批准。   据悉,在总额195亿美元的注资中将有72亿美元用于认购次级可转债,中铝公司可在转股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选择转股。而债券转股之后,中铝公司持有力拓公司的股份将由9.3%增至18%,其中持有力拓英国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从12%上升到19%,持有力拓澳大利亚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增至14.9%。   在中铝注资力拓协议公布的当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对外国投资法作出修改。澳大利亚财长韦恩·斯万也就此发布公告称,澳大利亚政府将通过有关法律,在审议海外投资时把可转换债券视同为股份;对于包括中国国有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投资澳大利亚表示欢迎。对此,中铝公司高层表示不认为澳大利亚有关法律的变更会对注资产生不利影响。   另据英国泰晤士报12日报道,如果其竞争对手力拓公司向中国出售的一些资产过于廉价,必和必拓将考虑对部分资产发起竞价收购。力拓公司持有全球最大铜矿---- 智利Escondida铜矿30%股权,而该铜矿是力拓与必和必拓的合资事业,因此在必和必拓拥有优先收购权的情况下,力拓公司如何将其股权中的49.75%转给中铝公司,则值得我们关注。

(来源:安泰科 20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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